仪委发[2006]59号
中共仪征市委员会
仪 征 市人民政府
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
《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市经济开发区、汽车工业园,各乡镇、办事处,市各部、委、办、局(公司)、中心、院、行、校、群团,各民主党派,驻仪各单位:
现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06年8月6日
中共仪征市委宣传部
仪征市司法局
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顺利实施了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公民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市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公民对法律的信仰,是建设法治仪征的重要基础,也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贯彻中央、省、扬州市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落实《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建设法治仪征实施纲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三年倍增、四年小康、五年再上新台阶”的发展目标,通过广泛、深入、富有成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治理念,倡导法治实践,为全面建设法治仪征奠定坚实的基础,为实现仪征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工作原则:
1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市“十一五”期间经济结构加快调整、经济增长方式全面转型、市场体制逐步完善、改革开放深层推进、城乡统筹加快发展、城市功能全面提升的新局面,服从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治仪征、构建和谐社会等工作大局,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任务,为提高区域法治化水平奠定基础。
2
、以人为本,以民为本。坚持“把法律交给人民”的工作理念,把服务群众、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满足公民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3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传承与创新相结合,认真总结过去
20
年的普法经验,不断研究探索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在规律,把握各个层面、不同人群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需求,创新工作思路、组织机制和方法手段。
4
、因人施教,注重实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对象的实际情况,明确相应的目标要求和教育内容,教育广大公民学会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二、目标和任务
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高全市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法治仪征建设水平和公民依法办事能力,牢固确立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中的基础主导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