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12••4”法制宣传活动丰富多彩
●仪征市工商系统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月”活动
●仪征市首期《劳动合同法》培训班开班
●青山镇对流动人口开展专项计生服务活动
●简讯
仪征市“12•4”法制宣传活动丰富多彩
12月4日,第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仪征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联合组织市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环保局、城管局以及金融系统等多家单位在鼓楼广场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活动。
从上午9:00开始,司法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的人员就纷纷走上街头,采取散发宣传材料、播放录音磁带、现场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进行集中法制宣传活动。与此同时,全市11个镇、3个办事处也分别在各集镇、闹街区设点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不少群众还特意从偏远乡村赶到现场,请法律专家、法官、检察官、律师及相关人士讲解法律法规。据统计,4日当天,我市共设法律咨询宣传点15个,散发法制宣传资料2万多份,悬挂气球标语8条,横幅17条,展板46块,接待群众咨询300多人次。
为确保法制宣传日活动取得实效,活动日当天还邀请市委常务副市长邵卫发表以“弘扬宪法精神 推进依法治市”为主题的电视讲话;在仪征电视频道黄金时段播发标语口号;自编宣传学法用法手机短信息发送给全市138名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手机、小灵通;购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律知识读本》1.2万册免费赠送给千家万户;组织观看法制文艺专题节目《法治的力量》等等。 12月4日,第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仪征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联合组织市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环保局、城管局以及金融系统等多家单位在鼓楼广场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活动。
从上午9:00开始,司法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的人员就纷纷走上街头,采取散发宣传材料、播放录音磁带、现场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进行集中法制宣传活动。与此同时,全市11个镇、3个办事处也分别在各集镇、闹街区设点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不少群众还特意从偏远乡村赶到现场,请法律专家、法官、检察官、律师及相关人士讲解法律法规。据统计,4日当天,我市共设法律咨询宣传点15个,散发法制宣传资料2万多份,悬挂气球标语8条,横幅17条,展板46块,接待群众咨询300多人次。
为确保法制宣传日活动取得实效,活动日当天还邀请市委常务副市长邵卫发表以“弘扬宪法精神 推进依法治市”为主题的电视讲话;在仪征电视频道黄金时段播发标语口号;自编宣传学法用法手机短信息发送给全市138名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手机、小灵通;购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律知识读本》1.2万册免费赠送给千家万户;组织观看法制文艺专题节目《法治的力量》等等。
仪征市工商系统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月”活动
为加强工商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商干部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11月2日至12月7日在工商系统内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月活动。在活动月里,所有机关工作人员及各分局分管法制的分局长、法制员及中队成员利用每周五下午半天时间集中进行辅导,邀请专家分别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并实行一法一考,个人考试成绩与年终考核挂钩。 为加强工商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商干部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11月2日至12月7日在工商系统内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月活动。在活动月里,所有机关工作人员及各分局分管法制的分局长、法制员及中队成员利用每周五下午半天时间集中进行辅导,邀请专家分别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并实行一法一考,个人考试成绩与年终考核挂钩。
仪征市首期《劳动合同法》培训班开班
11月29日上午,仪征市首期《劳动合同法》培训班正式开班。全市76家企业法人、工会主席、劳资科长近200人参加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于2007年6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全市学习新《劳动合同法》,仪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精心组织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培训活动。
此次培训,为期7天,分别对我市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各有关单位3000余人进行培训。培训将从用人单位角度对《劳动合同法》进行深入解读,使用人单位能够利用《劳动合同法》颁布的契机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建立和谐的员工关系。培训内容主要涉及《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宗旨、主要条款、新旧法的变化等内容,以现实生活中涉及劳动关系的大量事实和案例生动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