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司法信息
第 4 期
仪征市司法局编 2008年7月12日
本期要目:
※ 扬州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在我市召开
※ 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张新民视察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 我市坚持“四主动”加强重点人员管控
※ 我市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工作机制效果显著
※ 我市探索实施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改造服务令
※ 注重“三挂钩”强化诚信、绩效档案建设
※ 做到“四个到位”促“三创”工作落实
※ 我市28名执业律师参与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
※ 市公证处为清理整顿长江岸段违建项目提供公证服务
※ 我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见成效
※ 基层动态
※ 简讯
扬州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在我市召开
6月20日下午,扬州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在我市召开。扬州市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分管负责人、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优秀司法所长代表等60多人参加了会议。仪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庆山,市政府副市长崔学锋,市政协副主席、市司法局局长赵建芳出席活动。
会前,全体与会人员集中视察了我市大仪、陈集、真州和高邮天山镇等四个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会议由扬州市副市长王玉新主持。仪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庆山在会上致辞;扬州市司法局局长阚肖虹总结了全市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进展情况,对下一步推进司法所建设作了全面部署;仪征市副市长崔学锋介绍了我市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经验和成效。扬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卫庆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基层司法所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的积极贡献,对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司法所建设的重要性;二是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司法所建设取得实效。陈卫庆书记强调“要以加强乡镇(街道)政法中心建设带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动乡镇(街道)政法中心建设。”
扬州市副市长王玉新在会议结束时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此次会议精神,将司法所建设工作纳入到平安创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本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之中,重视发挥司法所的作用,同时,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确保今年全市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
省司法厅副厅长张新民视察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6月25日,省司法厅副厅长张新民一行在扬州市司法局局长阚肖虹的陪同下来我市视察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仪征市副市长崔学锋,市政协副主席、市司法局局长赵建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高峰陪同视察。
考察团实地视察了我市陈集镇、大仪镇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现场。每到一处,张厅长仔细询问了司法所人员编制、工资福利待遇、司法所办公经费以及人民调解组织人员构成和工作开展情况。翻阅了人民调解卷宗,查看了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对象一人一档资料。张厅长认为我市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扎实、措施得力、效果显著。当了解到我市11个司法所提前一年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有3个司法所已统一司法标识并作为试点在扬州全面推广时,张厅长勉励全市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