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制定的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市法学教育工作,制订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管理和指导全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社会法律咨询机构。
(四)管理、指导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五)管理、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司法所工作。
(六)指导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市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管理、指导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八)管理、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负责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清理、汇编工作,参与地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系统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九)归口管理仪征市律师协会分会、公证员协会分会、法律工作者协会分会。
(十)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和行政装备建设,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主管全市公证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初审、送审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司法局设6个职能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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